博鱼boyu(体育)官网:《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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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保护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维护和延续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特色,继承和弘扬城市传统文化,在《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基础上编制了《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年)》(草案)。本规划是对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与深化,是指导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下一层次规划的依据,实施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在深入研究沈阳城市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与特色,确立了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明确了保护内容、保护要求、保护措施、展示内容和主题,强化了对板块式城市格局与风貌特征的整体保护,增加了对历史风貌区、工业遗产的保护。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现将《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年)》(草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14年7月1日— 7月30日。   二、公示载体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zrzyj.shenyang.gov.cn/;   沈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156号。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symcgh@163.com(电子邮件请注明“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题)。   (2)信件寄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602室,邮编:110003。   反馈截止日期:2014年7月30日   联系人:刘忠刚,电话:024—23894455转8606。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011-2020年)》(草案)   沈阳是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自古以来就是北方各民族争夺的重点区域,更是女真人的故乡和龙兴之地。据考古证明,早在十万多年前就开始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在新石器时期更创造了新乐文化。战国时期始有城池建设,辽代开始固定在今沈阳城内发展。历经辽、金、元、明等朝代的发展后1625年成为后金的都城,进而成为清朝的开国都城、满族的诞生地,更被誉为“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近代作为日本殖民侵略的重要场所和奉系军阀的首府,在城市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工业、教育等现代城市功能迅速达到全国领先地位。新中国解放后,经过“一五、二五”时期的恢复建设,迅速成为国家重工业基地,素有“共和国工业长子”之称。   一、名城价值与特色   沈阳,是中华民族原始文化的起源地之一,是清文化的发祥地,清前期都城和中、后期的陪都,是我国近代反封建反殖民统治的前沿城市,是我国近现代工业发展的代表性城市,是体现东北地区多民族和多元文化交融的典型城市。沈阳在我国城市规划建设史上具有重要价值。   沈阳在城市建设上,体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色:   (1)具有山、水、城交融的空间格局特色;   (2)具有以盛京城、满铁附属地为中心的拼贴式城市空间布局特色,其中盛京城体现了“皇城居中,廓圆城方”的都城格局特色、满铁附属地体现了“方格网加放射路网”的近代西方城市空间格局特色;   (3)拥有反映不同时代特征的历史地区和丰富多彩的文物古迹;   (4)拥有大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保护原则与目标   1、保护原则   保护遗产真实载体的原则。   整体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2、保护目标   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并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通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振兴,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保护框架与内容   建立由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与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三个层次构成的保护框架。   保护内容包括历史城区传统格局和风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世界文化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古树名木、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等。   四、市域遗产保护 《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   市域范围内分为中部历史文化名城、北部山体及遗址、西部历史河湖水系三个遗产保护区,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镇、文物古迹、山川形胜等。   中部文化名城保护区:指沈阳市区范围,包括各历史时期城市建设地区及周边的棋盘山、陨石山等自然地域空间,是沈阳城市建设的重点地区,集中体现了沈阳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和特色。   北部山体及遗址保护区:指康平县、法库县行政辖区,包括巴尔虎山、望海寺山等低山丘陵地区,是沙漠与平原的过渡地带,集中体现了历史上沈阳作为边塞城镇的发展特征。   西部历史河湖水系保护区:指新民市、辽中县行政辖区,包括辽河、浑河、蒲河等历史河湖水系及相关史迹,集中体现辽河文化发展特征。   五、历史城区保护   规划历史城区包括盛京城、满铁附属地、商埠地、张作霖时期扩建区、铁西工业区五部分,总面积约80平方公里。重点保护盛京城、满铁附属地面积约19.1平方公里。   1、盛京城   主要指清时期沈阳城外城(八关)以内的区域,东至东边城街、南至南关路、西至青年大街、北至惠工街,面积约13.8平方公里。其发展以盛京皇城为核心,辐射两陵(福陵、昭陵)、四塔(东、西、南、北塔)、皇寺、太平寺等节点空间。   盛京城是沈阳城市发展的原点,清朝的故都和东北地区保留最完整的传统都城,拥有“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的重要地位;是奉系军阀的首府所在地,与东北易帜、“九•一八”事变联系密切;体现出以满族为主,融合汉、蒙、藏等民族文化的清前文化特征以及以奉系军阀为主的奉系文化特征;对研究清朝及近代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重点保护“皇城居中,廓圆城方”的空间格局,盛京皇城“井”字形道路格局和视线通廊,城墙和边墙遗址等展示传统格局的文物古迹。严格控制皇城内及其周围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等风貌,延续清、民国建筑文化的特色。   2、满铁附属地 《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  指沈阳满铁附属地发展的核心区。东至和平大街,西至兴工街,南至南五马路,北至北七马路,面积约5.3平方公里。   满铁附属地是沈阳现代城市发展的标志区域;是沈阳第一个经过完整规划设计,具有完整城市功能的地区;曾是日本侵略中国、发动“九•一八”事变的主要策源地;对研究中国近代历史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重点保护方格网加放射路网的城市空间格局,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等。严格控制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等风貌,新建、改建建筑要与周围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相协调。   3、商埠地   指清末至民国期间沈阳的商埠地和与其相关的满铁附属地外围区域。北至哈尔滨路、东至青年大街、南至南运河、西至长大铁路,面积约10.3平方公里。   商埠地是清末至民国期间沈阳对外开放交流的主要窗口;是奉系军阀将领公馆、故居的主要分布地区;是朝鲜民族早期在沈阳地区生活和沈阳传统民俗活动、日本民间活动最集中的地区之一;是早期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根据地;对研究沈阳近代史、东北地区党史及近代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文物古迹和有民族特色的地区,体现沈阳民国时期东西文化融合发展的历史风貌。   4、张作霖时期扩建区   主要指奉天军械厂(黎明)等大型兵工业厂区为中心的东塔兵工工业区。北至珠林路、东至新开河、南至长安路、西至东边城街,总面积约5.3平方公里。   张作霖时期扩建区是沈阳民族工业文化的主要承载空间之一;体现了沈阳由民族工业到现代工业的发展历程;对研究沈阳近现代工业及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重点保护区域内黎明厂区、新光厂区等工业遗产及和睦路历史文化街区等。   5、铁西工业区   是指长大铁路以西,日本殖民时期和建国初期建设成的工业区和生活居住区。北至沈山铁路,东至长大铁路,南、西至沈山联络线,面积约37.9平方公里。   铁西工业区是沈阳近现代工业文化的主要承载空间之一;具有与现代工业发展相适应的“南宅北厂”的功能布局和方格网道路格局,以及建设大路北侧道路与铁路专用线交错布置的现代工业城市肌理;体现了沈阳由殖民到现代工业的发展历程;对研究沈阳近现代工业及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重点保护区域内方格网道路格局、铁路线,工人村历史文化街区及红梅味精厂、化工厂等工业遗产。   6、自然景观环境   保护浑河、环城水系(南运河、新开河、卫工明渠)等与城市选址、建设发展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通过城市蓝线控制河道宽度,通过绿线控制保护河道沿岸的绿化生态环境,加强沿岸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   保护东部棋盘山山体及其向城市内部塔湾地区延伸的山体、高岗地貌及地表植被。通过城市东北楔绿地、北部防护绿地等城市绿线控制地貌形态及绿化环境。限制大规模的取石、取土、开发建设等破坏地表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   7、街道对景及视线通廊保护   保护奉天驿旧址、奉海铁路局旧址、中山广场雕像、东北解放纪念碑等历史形成的街路对景及其周边景观环境。   保护故宫轴线及盛京皇城历史文化街区“井”字街视线通廊,沈阳火车站看中山路、中华路、民主路的视线通廊,北陵、东陵南望的视线通廊等。   控制对景建筑周边及视线通廊内建筑的高度、色彩和造型。   8、总体保护规划措施   保护历史城区,建设新城区。延续“拼贴式”传统城市格局。新城区建设应当尽量避开地下文物埋藏区,不能避开的,应当先行考古调查,发现重要遗址的应当原址保护。   保护历史城区内的道路格局和传统街巷的空间尺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街巷不得拓宽。保持原有历史风貌,不宜采取大拆大建,不应以任何方式破坏历史真实性和风貌完整性。   历史城区改建时,应保护并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新建改建的建筑体量、色彩、风格等应与周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风貌相协调。   在满足相应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改善历史城区内的基础设施,完善市政管线和设施,提高生活环境质量。历史城区内不宜设置新建水厂、污水处理厂、枢纽变电站等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市政管线宜采取地下敷设方式。   六、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风貌区保护   1、保护原则   历史地段的保护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两种类型,在保护中坚持保护整体风貌特色、积极保持街区活力、循序渐进逐步改善、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的原则博鱼boyu体育官网。   2、保护内容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要求,规划划定盛京皇城、中山路、铁西工人村、和睦路工人村4片反映沈阳城市各发展历史阶段风貌特色的历史地段为历史文化街区。   划定九如巷、三台子工人村、堂子街、慈恩寺、皇寺、西关、东塔、铸造厂、化工厂等保存有集中成片历史建筑或传统建筑、能够体现反映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一定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历史地段为历史风貌区。   3、保护措施   根据保护需求适时增加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数量,并向社会公布保护名单,积极申报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加快对历史风貌区的认定工作,公布保护名录。   单独编制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其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对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街路,采取分类保护措施。各类建筑的修缮或改建工程,应根据其保护级别,履行相关法规规定的工程方案审批程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强化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的整体风貌特色。积极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卫生设施、整治街区景观,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七、文物古迹保护   1、保护原则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原址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的原则,坚持保留和使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的原则,坚持尽可能减少干预的原则,坚持保护与文物古迹价值关联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环境的整体保护原则,坚持保护考古发掘出的实物遗存原则。   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保护已经公布的194项257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19项、27处,省级25项、28处,市级150项、202处。   积极申报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继续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完善文物保护“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档案、有保护标志、有保护管理机构),依法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控制相关建设行为。   依法编制专门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并作为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工作的依据。   3、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严格执行清沈阳故宫、清福陵、清昭陵申遗文件及《沈阳市故宫、福陵和昭陵保护条例》等的相关保护要求。   加强遗产本体的日常维护和监测工作,尽快完成保护规划的编制与报批。   进一步加强遗产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严格管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其中新建建筑高度、体量、风貌不得影响遗产的整体环境和景观视线,逐步拆除、改造不协调的建筑。   4、地下文物保护   加强对已划定的考古勘探范围内的建设管理,继续完善文物考古勘探范围划定工作。   古勘探范围区内的道路建设、市政管线建设、房屋建设以及农业活动等,不应危及地下文物的安全。内应坚持先勘探发掘、后建设的原则。   5、历史建筑保护   保护已经公布的41处、63栋历史建筑。继续加快对历史建筑的认定、公布与挂牌工作。   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拆除不协调的添加物和改变建筑立面的装饰物。依法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管理。   6、工业遗产保护   以铁西区、大东区、皇姑三台子等地区为重点,保护已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工业遗产,以及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工业厂房、仓库、设备、运输设施、工人住宅、文化娱乐活动空间、技术培训场所、相关的自然景观环境、生产技艺、工业文化要素等。   进一步开展工业遗产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价值的工业遗产,实施挂牌保护。并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工作。   八、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   保护已经公布的石佛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普查与认定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依法划定保护范围,编制、报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并向社会公布。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与名镇名村密切相关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自然生态等景观环境。在保护历史风貌的前提下积极改善基础设施,完善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   九、古树名木与历史园林保护   保护已经确定的3353株古树名木,其中一级古树2539株,二级古树752株,名木62株;以及约600株历史树木。保护东陵公园、北陵公园、万泉公园、中山公园、劳动公园、大东公园等历史园林,以及和平大街等具有30年以上树龄的城市林荫道。   继续完善古树名木的普查、档案建立及挂牌管理工作。逐批公布沈阳市各级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开展历史园林的价值评估与认定工作,公布保护名录。   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保护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以人为本,持续发展。   保护已经公布的12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国家级9项、省级27项、市级89项;76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包括国家级6人,省级27人,市级43人。保护历史地名、商业老字号、庙会等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密切相关的场所。   积极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博鱼boyu体育sports。逐批认定、公布历史地名、商业老字号、庙会等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名录。   不应随意更改历史地名。标识历史地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密切相关的场所。完善活动场所及设施,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老字号、庙会等优秀传统文化发展。   十一、遗产展示与利用   1、展示方式与主题   整合利用各类遗产资源,以山水形胜、不同时期城市格局与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文物古迹、特色街区、特色文化产业园、文化主题公园、遗址公园、博物馆、展示馆、标识等形式展示“清前文化、清文化、民国文化、工业文化”四大主题文化。   2、展示内容   展示体现沈阳清前文化的古遗址、城址等清代以前的遗产资源。   展示体现沈阳清文化的盛京城及其周边山水形胜、盛京皇城、堂子街、慈恩寺地区、皇寺地区、西关地区、清沈阳故宫、清福陵、清昭陵等清代遗产资源。   展示体现沈阳民国文化的满铁附属地和商埠地历史城区、中山路、九如巷、帅府等近代遗产资源。   展示体现沈阳工业文化的铁西工业区和张作霖时期扩建区历史城区、铁西工人村、和睦路工人村、三台子工人村、铸造博物馆、卫工明渠等近现代工业遗产。   利用中街—小西路—中山路展示解放以前清至民国期间城市发展的文化脉络。   十二、近期保护规划   抢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内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清理违章搭建,整治历史文化街区街区环境,积极改善现状条件较差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的基础设施,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抢救修缮损坏严重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整治周围的环境,对不合理占用的情况进行整改。   公布沈阳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建立保护档案,设置保护标志。保护修缮历史建筑,拆除不协调添加物和改变建筑立面的装饰物。   抢救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培育新一代文化传承人。   十三、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列入沈阳市财政预算,并随市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各区县应落实有关名城保护的项目资金投入;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捐助或通过其他多种形式募集资金保护沈阳历史文化名城。   建议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各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管理实行专家领衔制度。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规划审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审批、重要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审批等应进行专家论证,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批准的实施方案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研究制定《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研究制定针对历史文化街区内居民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健全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规体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详细规划,编制世界遗产保护规划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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